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本會隸屬於臺北市政府民政局(以下簡稱民政局),為本府二級機關,置主任委員1人,由民政局局長兼任,委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就有關機關人員、專家學者及社 會熱心人士遴請市長聘兼之,均為無給職。置執行秘書1人、編纂1人、幹事2人、辦事員1人、書記1人、約聘企劃師4人及職工4人,預算員額14人,組織架 構圖如下:

 

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組織架構圖主任委員 委員10-16人 執行秘書 職員5人 約聘企劃師4人 技工、工友4人

本會掌理業務如下:
一、儒家思想文化及史蹟遺物之編譯出版、推廣行銷、教育體驗、祭典籌辦、保存、國際交流接待及觀光導覽等事項。
二、文書、出納、總務、財產管理與資訊、研考及其他事項。
包含執行秘書1人編纂1人幹事2人辦事員1人書記1人約聘企劃師4人技工3人及工友1人,共14人。